
在民间流传着一句话: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。这句话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,但在几年前,突然有人开始科普,称这句话是错的,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嫁乞随乞,嫁叟随叟,认为鸡和狗不可能成为丈夫,最多只能是乞丐或老头(叟即指老头)。这个观点一经提出,就迅速获得了追捧,甚至在《汉语成语大词典》和《中华文化全知道》等书籍中也得到了认可。 然而,事实上,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并没有错,它根本不是嫁乞随乞,嫁叟随叟的误传股票配资公司行业门户配资,反而可以说,后者才是对前者的误解。要搞清楚这个问题,我们需要追溯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的历史源头。 最早把女子嫁人和鸡狗联系在一起的,应该是唐代诗人杜甫。在他的诗《新婚别》中,便提到过女子嫁人后与鸡狗的关系。他在诗中写道:父母养我时,日夜令我藏。生女有所归,鸡狗亦得将。意思是,父母把我抚养长大,教育我,保护我不外出,但一旦嫁给你,就是你的人了,不管你是鸡还是狗,我都将随你而去。 《新婚别》是杜甫写的,诗的背景是安史之乱爆发,许多士兵被征召,而有的男子婚后不久就被拉去参战。杜甫为此感到深深的惋惜和无奈。诗中,通过女子的视角表达了她的无奈心情股票配资公司行业门户配资,这其中就提到了鸡狗作为比喻,意味着无论嫁给什么样的男人,都要跟随其一生。 到了北宋时期,杜甫的诗作广泛传播,且发生了演变。庄季裕在《鸡肋编》一书中引述杜甫诗句时,改成了嫁得鸡逐鸡飞,嫁得狗逐狗走,而陆佃在《埤雅》中的表达则是嫁鸡与之飞,嫁犬与之走。显然,杜甫诗中的鸡狗比喻,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民间谚语,形式逐渐接近我们今天所说的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。 进入南宋后,这一说法再次发生变化。赵汝链的《古别离》中提到嫁狗逐狗,嫁鸡逐鸡,而陈造的《题六么后》也写到:兰摧蕙枯昆玉碎,不如人家嫁狗随狗鸡随鸡。这时,杜甫的诗句已经演变成了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并且成为一种广为流传的俗语,民间已广泛流传。 到了明清时期,许多小说也开始引用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。例如,明代凌濛初的《初刻拍案惊奇》中就有提到:常言道:‘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。’清代李宝嘉的《官场现形记》也有类似说法。这表明,到了明代, 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这一俗语已经非常成熟,并在社会上得到广泛传播。 而直到清朝末期,才有人提出了嫁乞随乞,嫁叟随叟的说法。这一说法出现在储人逊的《双灯记》中:常言:‘嫁乞随乞,嫁叟随叟’,烈女焉能嫁二夫?与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相比,后者显然是较晚出现的,并且从来没有成为流行的俗语。 所以,认为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是嫁乞随乞,嫁叟随叟的误传是不准确的。两者的含义完全不同,前者的意义更为深刻。在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中,鸡代表的是飞翔的高人,狗代表的是平凡的庸人,表达的是无论嫁给什么样的男人,女子都应该跟随他一生的意思。而嫁乞随乞,嫁叟随叟则只是强调嫁给乞丐或老头后,必须一辈子跟随其生活。 此外,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并不是说女子真的会嫁给鸡或狗,而是通过比喻来形容嫁给不同类型的丈夫。鸡象征着有抱负、有能力的丈夫,狗则代表普通甚至不出众的丈夫。古人通过这种形象化的比喻,表现出女子嫁人后无论嫁给什么人,都要和丈夫一起生活的责任感。 总的来说,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是一句富有深意的谚语,而嫁乞随乞,嫁叟随叟则是后来才出现的说法,两者有着根本的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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